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苗加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问题。2013年至2021年,苗加兴借节日之机,先后多次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等多人送予的购物卡、纪念钞(币)、高档手表等财物,折合共计17万余元。苗加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苗加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蓟州区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常玉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问题。2013年至2020年,常玉柱在任蓟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借春节、女儿结婚之机,先后多次收受多名个体老板和下属送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折合共计6.92万元。2016年至2020年,常玉柱多次接受多名个体老板在高档酒店、农家院的宴请以及到云南、四川、江西等地的旅游活动安排,全部费用均由个体老板支付。常玉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常玉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刁润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问题。2015年至2020年,刁润胜多次在高档饭店接受多家房地产公司、配套工程承建公司的宴请或到上述公司办公地点吃“一桌餐”,并饮用高档白酒;两次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的宴请,并收受消费卡10张,面值共计1万元;借儿子结婚之机,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经理现金1万元。刁润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刁润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月,刁润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宝坻区大口屯镇原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张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负担考察费用问题。2021年4月25日至27日,张俊等一行6人赴安徽进行公务考察。出行前,张俊安排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提前安排考察行程和住宿等事宜。考察结束后,张俊等人超标住宿产生的费用及餐费共计4469元由刘某某支付。2022年4月,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红桥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田立锋等人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至2020年,田立锋在任红桥区少儿图书馆馆长,红桥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公款报销私家车油费8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11次。同时,田立锋还允许其他3名干部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田立锋等人违规私车公养费用共计6800余元。2022年7月,田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5起案例,有的底线意识不牢,以人情往来为名行利益勾兑之实;有的政商关系不清,把个体老板当成个人“提款机”;有的纪律观念不强,无视制度规定上行下效共同破纪;有的口腹之欲不休,在酒局饭局中迷失自我甘被围猎。这些均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隐形变异、由风及腐的风险隐患需要高度警惕。以上违纪违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彰显了市委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体现了市纪委对“四风”问题重拳出击、猛药去疴的坚定决心,释放了纠“四风”强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的强烈信号。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是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和现实检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扛紧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既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警为鉴为戒,自觉严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筑牢底线意识,克服特权思想,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紧盯易发多发问题,用好政策“工具箱”,大力纠治“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不正之风,严肃纠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要坚持纠树并举,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贯通起来,强化教育引导,弘扬时代新风,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强调: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强化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改作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强化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将“节点”作为作风建设“加油站”,扛起匡正一方风气的政治责任,一刻不停、寸步不让,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既严格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抵制奢华节礼,带头制止铺张浪费,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在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对照反思,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通知强调,要聚焦突出问题,精准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本质要求,突出公款和公权,做到“七紧盯七严禁”。紧盯“节礼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利用“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紧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打折扣,严禁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公款享乐奢靡等行为;紧盯“舌尖上的腐败”,严禁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吃公函”、“吃老板”等行为;紧盯“变味的关心关爱”,严禁套取资金、巧立名目、通过下属单位变相发放节日福利或津补贴;紧盯“车轮上的歪风”,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紧盯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滥发白头文件、留痕式征求意见、蜻蜓点水式督查考核等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紧盯节日期间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严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责任甩锅。
通知要求,要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要环节,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打好纠治“四风”组合拳,让节日“禁令”成为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牢固防线。要着眼于应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突出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三不腐”一体推进纠治“四风”。以节日为契机,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弘扬廉洁文化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立新风正气,培育良好家风家教,自觉反对不良习气,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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